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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”主题教育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3-12-04 】

各系:

今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,12月4日是第十个“国家宪法日”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,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,现组织开展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”主题教育活动,具体通知安排如下。

一、开展时间:12月4日-10日

二、开展方式:以班级为单位开展

三、授课人:辅导员、班主任

四、内容提纲:

1.学习宪法基本知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曾于1954年9月20日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,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请组织学生学习宪法知识,进一步增强学生宪法意识(更多学习参考资料请详看附件)。

2.组织开展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为更好将宪法内容入耳入脑入心,请辅导员、班主任组织各班级在课前10分钟开展“宪法晨读”活动。

3.开展“学宪法 讲宪法”活动。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强化指导督促,通过集体组织或自主学习等方式引导学生开展学习,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,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将开展并参与“宪法宣传周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部署落实,组织学生积极参与。

2.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,切实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、国家意识、规则意识,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;着力培育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,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。

3.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,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,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,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学生的日常生活,让“每一天都是宪法日”。

各系要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后,要求各班将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(需附高清精彩图片3张),请以系部为单位在学习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总结电子材料报送至472143847@qq.com邮箱。


附件1:宪法基本知识解读

附件2:宪法晨读内容

附件3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何时诞生的?


学生处

2023年12月4日